重庆市委组织部于2009年8月8日发布了公告,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名电视节目制作人员(男)和电视播音主持(女)。

有关招录事项公告

  一、招录指标:2人。

  二、招录岗位及人数:电视节目制作1人、电视播音主持1人。

  三、学历学位要求: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

  四、专业要求:

  (一)电视节目制作: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(电视编辑方向)、摄影专业(影视剧摄影方向)、影视艺术技术专业、影视艺术与动漫画专业。

  (二)电视播音主持: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(或在省级及以上电视台、电台从事3年及以上播音主持)。

  五、其他要求

  (一)电视节目制作:男性;年龄须在1978年8月15日至1991年8月15日期间出生;有较高的电视艺术创作水平,具有独立策划、编导、撰稿、摄影摄像、音乐编辑和制作合成能力,能熟练操作使用Photoshop、3DSMAX、AfterEffects等各种图像图形软件及插件。

  (二)电视播音主持:女性;年龄须在1978年8月15日至1991年8月15日期间出生;普通话达国家一级甲等水平。

  六、网上报名时间:报考人员可在2009年8月10日至8月15日期间登录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(http://www.cqhrss.gov.cn/u/cqhrss/)进入报名系统,提交报考申请。

  七、考试内容及时间:考试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。公共科目《行政职业能力测验》、《申论》笔试时间为2009年9月13日。专业科目《电视节目现场制作》、《现场播音主持》考试时间为2009年11月2日至6日。面试时间为2009年11月8日。详情请查询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《200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》。

  八、招录工作及待遇。本次公开招录名额纳入重庆市2009年下半年公务员招录计划,招录工作由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负责组织实施。考试合格录取后享受国家公务员待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