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两天看了一下央视的新闻,搜狐和腾讯正在为各自的搜狗拼音输入法和QQ拼音输入法的版权问题打官司。搞笑的是,个在这家法院起诉,一个在另一家法院起诉双方都成了原告和被告,起诉的焦点都是指对方软件的不正当竞争。

       虽然个人不喜欢搜狐,但还是支持搜狐。从我接触拼音输入法以来,最早接触的就是搜狗输入法,尽管在运行Dreamweaver时,如果运行搜狗输入法会导致程序关闭,但的确很好用,后来才接触了谷歌输入法,到最后才接触了QQ输入法。我用过QQ输入法,在安装的时候的确有点过分,存在一定的不正当竞争,如果你在安装是不勾选显示搜狗输入法,就算你安装了搜狗输入法也不会被显示,只有QQ的,一般人都有点懒,直接就是下一步-下一步,哪会去勾选什么。虽然这个是用户行为,选择谁是用户的权利,你安装就好了嘛,何必要去间接干预人家输入法的显示啊?!其实搜狗也或多或少有这样的现象,这一事件,相较搜狐的低调,腾讯的做法很让人不反感,人家怎么做你也去跟风,学人家起诉索赔2000万,花大把大把的力气去制造舆论导向,岂不是有做贼心虚之嫌。

    输入法之争先不说谁是谁非。腾讯本身就是个翻版王,别人有了跑跑卡丁车,它也跟着来了个QQ飞车;人家出了个劲舞团,它又跟着出了个QQ炫舞;别人推出CS,它又推出CrossFire(穿越火线);人家有了开心农场停车位等等,它又跟着整了个QQ农场和抢车位,一大群人游手好闲半夜设置闹钟偷菜,还有人那它当职业出卖时间赚钱......不得不佩服它的模仿实力,有多少模仿得到了质的超越?花了十年的时间积攒了这么多用户群,有这样的资源做这样的事情本来是无可厚非,有资源当然要合理利用和转换。但是一味的跟风效仿,这又能促进什么吗?还是想证明你有多了不起?其实说这些就是想讲,模仿始终是是模仿,学别人的东西不是说模仿了人家几成,关键是超越了人家多少!

     尽管我的言辞可能有点偏激,貌似有点针对腾讯的意思,会伤害很多喜欢腾讯朋友的心。包括我自己也在用腾讯的一些产品,如QQ.每个人看问题的角度和深度不同,结论也就不一样。但我只是想从我的角度说出自己个人的想法,没打算让别人都投以赞许的眼光。